12月7日下午,“2014-2015年度厦门市诚信示范企业”表彰大会在厦门金雁酒店隆重举行。
“诚信示范企业”表彰大会现场
厦门市委原副书记吴凤章,厦门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阮敦梁等领导,还有来自厦门电视台、厦门日报、厦门晚报、海峡导报等有关媒体记者,以及荣获“厦门市诚信示范企业”荣誉称号的厦门建发集团、海投集团、住宅集团、国贸控股、科正智能、港务控股等412家获奖企业代表出席。
厦门市诚信促进会会长傅子仪在开幕辞中表示:“企业诚信,不仅是社会和广大用户对企业的要求,也是企业的社会责任,更是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首要条件和立足之本。企业有诚信,标志着企业的成熟与发展,也是企业和企业家人格力量的表现。”
随后,表彰大会进入高潮阶段,厦门建发集团、科正智能、海投集团、住宅集团、国贸控股、港务控股、象屿股份等30家企业代表上台接受表彰。
“诚信示范企业”评选过程
“厦门市诚信示范企业”评选活动每两年评审一次,本年度评选于3月4日再度启动。旨在表彰厦门市企业在海西诚信建设中的突出表现,鼓励企业诚信经营,加强企业信用管理,进一步推动社会诚信建设,提升我市信用形象,全力打造“诚信厦门”,构建和谐社会,推动厦门市在海西建设中又好又快发展。
本次厦门市诚信示范企业的评选委员会由海关、检验检疫局、国税局、地税局、经信局、安监局、质监局、贸促会、工商联、厦门日报社、诚信促进会等25个部门和机构组成,下设评选委员会办公室,对我市诚信示范企业进行综合考察和评选。
经过25个部门单位的认真审查、依法公示、公正复核、公开评定等,共评选出412家上榜企业。这些企业包括我市大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,也有中小企业、涵盖了商贸、物流、工业、食品、旅游、餐饮、中介、物业、房地产、互联网、智能家居等各个行业,它们长期以来坚持依法诚信经营,具有良好的业绩和社会信誉,注意对社会做出贡献,是我市各行各业诚信经营的表率。
“诚信示范企业”可享受多项优惠措施
相信很多企业都很关心,政府有没有一些优惠措施向诚信企业倾斜?小编了解到,本周期获选后到下一周期评选结果公布前的两年时间内,被评上厦门市诚信示范企业的企业,将获得市各有关部门给予的以下优惠措施:
1.最大限度满足我市诚信示范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。鼓励各家银行在权限范围内采取灵活的授信管理方式,扩大授信范围,增加授信额度,允许诚信示范企业在授信有效期内循环使用;合理确定抵押担保方式,积极提供多种信贷支持模式,尽可能减少贷款审批环节,缩短审批时间,提高诚信示范企业贷款审批的及时性和有效性。
2.丰富融资品种,拓展融资渠道,降低企业融资成本。对重点扶持企业适当降低利率的浮动幅度,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诚信企业开办银行承兑汇票及贴现业务;支持有条件的诚信示范企业采用债权、股权等方式融资。
3.优先给予诚信示范企业提供结算、汇兑、转账、委托理财、咨询等多种金融服务,努力降低企业的业务结算成本,加快资金周转。
4.对重点扶持企业实行客户经理制,制定专职的客户经理为企业服务,定期不定期走访客户,充分利用银行的信息、技术、管理、资金运作优势,为企业决策和发展提供有益的信息咨询。
5.在纳税申报、税务登记、纳税咨询方面,提供绿色通道、预约延时等办税服务。
6.普通发票按实际需要领用。
7.在减免退税方面,符合减免退税条件有关规定的,优先办理有关手续。
8.优先办理加工贸易备案、变更、报核等手续。
9.依据本企业海关信用等级享受相应的通关便利措施。
10.优先推荐实施绿色通道、直通放行和无纸化等便利措施。
11.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报检、查验、和放行手续。
12.优先办理备案、注册等手续。
13.优先推荐全国建议检疫信用管理AA级企业。
14.优先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服务,知道、扶持企业争创中国、省、市质量奖和省名牌产品及市优质品牌。
15.指导和帮扶企业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。
16.优先安排计量器具的检定等。
17.实行房地产企业资质免审制度,即市级审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的年检、验证材料齐全,即予通过当年企业年检。
18.监管部门可将其视为蓝色类别企业,实施常规监督和适度频率或适度项目抽检率的日常检查。
19.优先推荐评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。
20.除举报投诉专查外,免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日常执法检查。
21.企业法定代表人(主要负责人)优先评选“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”,企业高管优先申报非公经济人士高级、中级职称。